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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《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务规范》
来源:桂林智慧旅游规划设计网 | 作者:自游人 | 发布时间: 2016-10-08 | 2663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   GB/T 17217—1998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
   GB/T 17775—2003 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
   GB/T 19004.2—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:第二部分:服务指南(idt lSO 9004.2:1991)
   
3、定义
   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   3.1漂流活动
   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游客在特定的水域,乘坐无机械动力的漂流船只、木筏、竹排、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。
   3.2漂流设施
   是指漂流旅游码头设施,包括接待设施、问询服务设施、餐饮服务设施、购物设施、公用设施、信息指示设施等。
   3.3漂流工具
   是指承载游客在水面上进行漂流活动,由人力驱动或由游客自行操纵的设施。如竹排、木筏、橡皮艇、救生设备工具等。
   
4、总则
   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务
   质量的基本要求为:安全第一,秩序良好,卫生整洁,服务优质。
   4.1安全
    4.1.1树立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的思想。
    4.1.2配备必要的、充足的、有效的各项安全设施,确保漂流旅游设施安全运行。
    4.1.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,并确保严格执行。
    4.1.4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。
    4.1.5漂流工具要建立完整的维修、保养、更新制度,有专人、专职负责。
   4.2秩序
    4.2.1保持漂流水域的畅通及航道标志明显。
    4.2.2引导游客有秩序参加漂流旅游活动。
    4.2.3加强防范,保证漂流旅游码头秩序和治安秩序良好。
   4.3卫生
    4.3.1漂流水域卫生符合规定标准,漂流码头环境整洁卫生。
    4.3.2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,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。
    4.3.3遵守国家、地方政府的各项卫生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