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(试行)》
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、认定和管理实施办......
《旅游厕所等级标准对照表》
《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标准》
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》国家标准评......
四川省漂流旅游项目安全规范
第六条 从事漂流旅游活动的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。第七条 漂流经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旅游职业道德规范以及《浙江省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务规范》,加强行业自律,不断规范旅游服务。第八条 本《办法》由县旅委负责解释。第九条 本《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桂林智慧旅游规划设计